買抗菌家電有“法”可依三
記者在5項標準報批稿中看到,《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 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規定:抗細菌材料的抗菌率要大于或等于90%,抗霉菌材料的防霉等級為1級或0級。《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 空氣凈化器的特殊要求》規定:在模擬現場和現場試驗條件下運行1小時,空氣凈化器抗菌(除菌)率要大于或等于50%。同時,空氣凈化器的抗菌性能應達到《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 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相關規定。空氣凈化器的凈化材料應能夠更換或再生,凈化裝置應能夠清洗和消毒。《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 電冰箱的特殊要求》規定:抗菌冰箱或其應用抗菌材料生產的主要部件 (接觸時間18-24小時)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的抗菌率應大于或等于90%,應用防霉抗菌材料生產的主要部件,防霉等級應為0-1級。該標準還對冰箱除異味功能作出了要求:對甲硫醇、三甲胺的吸附或分解率要大于或等于9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 洗衣機的特殊要求》規定:具有除菌功能的電動洗衣機,按標準規定要求進行試驗,除菌率應不小于96.0%。器具裝載要符合GB/T4288要求的額定負載,使用除菌程序在規定的時間連續運行后,按照標準規定要求進行試驗,除菌率應不小于86.0%。此外,標準還對抗菌洗衣機的標志內容進行了規定。具有除菌功能的電動洗衣機使用說明書應包括:除菌功能的種類、達到的除菌率等技術指標,并要指出電動洗衣機使用壽命內需要更換、清洗的零部件。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 空調器的特殊要求》規定:在模擬現場試驗條件下運行1小時,其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
“盡管家電抗菌標準并不是一個高門檻的技術標準,但它對行業和市場的規范作用很大。”魯建國指出,2003年以后,許多家電企業打出了健康家電的宣傳旗幟,不少產品炒作抗菌、除菌概念,對消費者造成了誤導。“原來沒有標準時,有些洗衣機企業隨便加上抗菌功能,不管有用與否,產品價格就上升了三五百元。”魯建國認為,系列抗菌標準的制定十分必要。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李一在對記者談起制定抗菌家電標準的初衷時說:“我們的目的就是要讓這一標準能夠引導行業正常發展,推動企業抗菌技術的研發,使其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產品不能只考慮抗菌功效,若對人體健康有害就會得不償失。”
抗菌標準的出臺,勢必會對種類繁多的抗菌技術和產品起到一定的規范作用。但也有人對標準的執行情況存有擔憂:“抗菌家電國標實施后,執行的困難在于市場監督機制不明確,監督部門不一定有匹配的實驗室。”專家們就此指出,希望這一標準實施后,相關部門能夠及時進行監督,以避免企業虛假宣傳、進一步規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