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保溫材料行業大洗牌一
外墻保溫材料行業大洗牌
好家網 【好家網】李丹丹看起來很是迷茫,她去年跳槽到一家公司擔任市場部經理,是因為這家公司老板打算上馬一條聚氨酯保溫板生產線。但是上海“11·15”膠州路大火之后,公安部下發的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一文,讓聚氨酯保溫材料行業如墜冰窟。
“我就是為這個項目到這里來的,但現在生產線不可能上了,我也不知道將來怎么辦了。”李丹丹說。
9月1日,是《太原市消防條例》實施第一天,按照該條例規定,所有建筑工程外保溫材料及外墻裝飾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用不燃或者難燃材料。
同一天,許多聚氨酯企業聚在上海,他們堅持,聚氨酯是目前最理想的建筑節能保溫材料。
由于大量的小企業甚至是小作坊的存在,沒人能說得清市面上到底有多少家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生產廠家。普華咨詢的一個數據稱,目前這類企業數量已經超過8000家(不含原材料供應企業),整個市場形成的總產值在500億到600億元之間。
幾次火災后的標準層層拔高之下,外墻保溫材料行業備受炙烤。
大火燒出來的新標準
上海“11·15”膠州路大火,是很多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相關企業“苦日子”的開始。
“11·15”大火,正是由于電焊工作業時引燃了外墻的聚氨酯保溫材料碎屑,引發大面積立體火災。火災發生后到達現場的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朱力平,指責聚氨酯是此次特別重大火災的“罪魁禍首”,并稱“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規定,建筑工地腳手架必須用難燃和不燃材料搭建,杜絕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墻保溫和室內裝修,必須用難燃的物質代替”。
這并不是唯一一起保溫材料引發的火災:2008年7月27日、11月1日濟南奧體中心體育館連續兩次發生火災;2008年10月9日,在建的哈爾濱“經緯360度”雙子星大廈發生火災;2011年2月3日,被稱為沈陽第一高樓的皇朝萬鑫大廈發生火災......均由外墻保溫材料引發。
為此,公安部于2011年3月14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65號文),規定自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管一切從嚴,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
實際上,早在2009年央視大火后,公安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聯合下發了46號文: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A級,且不應低于B2級。
每次大火之后,對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的要求就大幅度提高。業界的擔憂是,如果真提高到A級,整個有機保溫材料行業只能徹底覆滅。
按照現行的《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A級指不燃材料,B1級是難燃,B2級是可燃,B3是易燃。目前我國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溫材料主要為EPS(模塑聚苯板)、XPS(擠塑聚苯板)和PU(聚氨酯),其中EPS和XPS的市場占有率為90%,PU為10%。本質上均是“不可能達到A級的”有機泡沫塑料。
上海普華咨詢有關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EPS通過添加阻燃劑可以達到B2級;XPS能達到B1級,但對生產工藝要求較高,目前只有國外品牌能做到;普通PU添加阻燃劑可以達到B1級要求,但成本較其他二者高,所以很多建筑商不采用PU作為外墻保溫材料,或者在施工中不加入阻燃劑,致使材料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