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燈飾行業營銷困局二
品牌困局
癥狀:雖然一些燈飾企業已經開始注重品牌建設,導入CIS,以全國連鎖加盟店的形式,開始了企業自身品牌的推廣。但總體來看,燈飾企業的品牌構建,還處于初級階段。
現象一:品牌經營觀念的誤區。
現象二:廣告策略并非基于品牌策略。
現象三:做了VI,但品牌核心價值不明確。
現象四:以銷售為中心,而非以品牌為中心。
現象五:沒有品牌戰略目標。
現象六:缺乏強有力的通路品牌。
組織困局
癥狀:企業需要營銷組織來實現一系列的營銷動作,但燈飾企業往往發現現有的組織并不能真正改變不利局面。業內普遍存在銷售人員不穩定,銷售隊伍很難建設的現象。
研發困局
癥狀:燈飾研發人員其實就是款式設計師。但設計師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抄襲”,老板一定要看設計師的臉色吃飯,就這樣設計師還經常會“吃里扒外”。
服務困局
癥狀:各地方市場的經銷商無售后服務,無承諾配送、安裝、調試、維護清潔、燈光工程設計與指導,不承諾退貨。因為廠家不給退貨,造成經銷商減少進貨量,以廠家產品質量原因拖欠廠家貨款,其他售后服務無從談起。廠家陷入售后服務的困局。
廣告困局
癥狀:每個企業都曾經或者正在投放各種形式的廣告,但依然無法改變消費者的陌生狀況,經銷商見了廣告會來,但來了未必會買。本來利潤就不大,越投放虧損越大。在廣告形式上往往簡單認為廣告投入高、動用名人最好。
沒有一個市場是不變的,只有市場的變化是不變的。燈飾企業在營銷上的困局會逐漸解決,而新的困局又會出現,以上十種困局只是對過去一線營銷中出現的問題的總結,也許會對一些燈飾企業有所啟迪。但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燈飾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特別是燈飾營銷方面,競爭的發展與升級十分迅速,這就要求身在其中的燈飾企業必須及時地發現問題,積極面對問題,勇敢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