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住宅價格均要執行“一房一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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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廣州全面實施“一房一價”新規,一手房和新房價格全部都要公示。
南方日報訊 從今天起,新修訂的《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規定》(下稱《規定》)全面施行,一二手住宅價格均要執行“一房一價”公示。但業內人士表示,二手房價格由業主拍板,中介無權越俎代庖,在操作中恐怕會遇到執行難。
今年3月中旬,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各省市從5月1日起對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并實行一套一標,按照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還應當標示建筑面積單價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單價,即“一房一價”。
從6月1日起,廣東也全面施行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新規,“一房一價”不僅針對一手房市場,也覆蓋到二手房買賣。《規定》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代理銷售商品房的中介服務機構也是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執行主體。《規定》還要求中介服務機構銷售二手房的明碼標價參照《規定》執行。
按照廣東省“一房一價”相關規定要求,中介機構在公示每套房產的價格信息時,須包括銷售單價、總價、浮動幅度、綜合差價(樓層、朝向、環境等)等具體情況,此外,沒有包含在住房價格中的交易費、登記費等,均須明示。
記者昨日走訪房產中介店鋪發現,目前房屋中介門店中所掛示的信息,只有最簡單的基礎信息,多數是一張A4紙,打上叫價,介紹幾句面積、朝向等基本信息,再附上一張照片,離《規定》的要求相差甚遠。更有甚者,房屋中介門店中公布的信息中,有的房屋價格很誘人,但實際上已經售出,信息沒有及時更新。
二手房效仿一手房標出實際成交價,購房者買房前查詢所買小區相同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心里有譜,購房市民也就不會跟著業主的心理價忽高忽低。但是,有不少中介人士表示,要求中介公司一房一標價而且不漲價賣樓的做法操作起來頗有難度。
合富輝煌市場研究部首席分析師黎文江表示,二手房市場執行明碼標價制度是有爭議的,二手房價格全由業主和買方議價產生,成交之前也就無所謂“標價”。他表示,二手房的報價有個特點,就是在中介掛出的價格只是個廣告價,買家被吸引前來咨詢后,業主一般會抬價,也就是低報高賣;這與一手房開發商高報低賣以獲得價格操作空間的做法是相反的。
有房地產中介業內人士坦言,即使全都掛牌備案受監管,業主也可能在出售前變價,中介無權限制。若要嚴格對二手房執行“一房一價”,掛牌價格要執行“成交價”,而非“掛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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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收房款要存入監控賬號
開發商違規將被凍結資金使用
南方日報訊 (記者/鄭佳欣)開發商通過POS機刷卡收取商品房預售款,要將資金打入監控帳號,嚴防隨意挪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昨日發出《對通過POS機收取商品房預售款加強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將從今天起正式施行。
記者了解到,廣州市于1999年施行商品房預售款監控,2006年5月30日,廣州市商品房預售款監控全額全程系統啟用,16家商業銀行與該系統聯網,對廣州市商品房預售款進行實時監控。光是2009年,廣州市房管部門在商品房預售款監控方面就監控724個項目,監控總房款362.79億元,審核使用340億元。
在調控政策加碼、樓市買賣雙方膠著僵持的情況下,廣州再度收緊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要求通過POS機收取商品房預售款,規范商品房預售款的收存行為。通知要求,開發企業通過POS機收取商品房預售款的,POS機資金結算賬戶必須是預售證中注記的預售款專用賬戶。同時,開發企業負責向銀行提交通過POS機收取預售款的《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并向預購人提供銀行回執和開發企業的收款憑證。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該局將加強對通過POS機收取預售款的檢查,對開發企業違反上述規定直接收取預售款的,暫停辦理該企業所有預售款劃撥申請。這也意味著,違規開發商將無法拿到監控賬號中的錢。
業內人士表示,對“銷售預售款”的監控,也可以使得開發商無法利用預售款去做滾動式開發,同時批量開發的風險加大,捂盤惜售的成本增加,快速出貨的預期極大,降價的可能性也隨之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