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提醒:定做家具務必簽訂合同
時下,正值家庭裝修旺季,在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消費糾紛也增多。家住順城區(qū)銀河灣小區(qū)的王女士在裝修過程中,就遇到了櫥柜的質量問題。
今年年初,王女士花了6500元在順城區(qū)一家櫥柜商店定做了一套櫥柜,3個月后臺面就出現(xiàn)了裂紋,王女士認為是臺面質量有問題,多次找商店要求更換臺面,可商店只同意免費維修。沒了辦法的王女士只好拿著當初雙方簽訂的合同,找到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
12315工作人員看過合同發(fā)現(xiàn),合同并未就產品售后服務做出規(guī)定,而國家在這方面也沒有相關規(guī)定,這就使調解工作失去了證據(jù)和依據(jù)。但是通過檢查,12315工作人員認為臺面存在質量問題的可能性較大。
如果經營者拒絕更換臺面,就要對臺面進行質量檢測,所涉及的費用和后續(xù)問題就多了。12315工作人員把解決問題的途徑及后果向經營者和消費者進行了說明,最后經營者給消費者免費更換了新的臺板。
12315提示消費者,在定做家具的時候,一定要與商家簽訂合同。合同中要明確價格、顏色、尺寸,最好附有效果圖;還有板材的名稱、質量及廠家,“三包”期限和“三包”責任,交貨安裝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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