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選好的房仍被賣,責任歸誰?
等待近半年,連續參加了兩次搖號的杜先生終于選到了位于大沙路保利百合花園的房子。可簽訂認購協議時卻被告知,因未在選房卡上填寫房型,他交了定金的房子已被別人買走,只能在下期開盤時再來認購。杜先生認為,拖延買房會出現房價上漲、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提高等隱性損失,開發商應賠償損失。而開發商卻表示,是客戶猶豫不決才錯失認購時間,自己無責任為此埋單。
搖號選到的好房子沒了
從今年4月份開始,從菏澤來青工作的杜先生便一直被買房的事困擾著。因為看好保利百合花園的房子,4月初杜先生便參加了該樓盤四期的搖號選房,但最終卻因為號碼過于靠后沒有選到心儀的房型。等待了近半年,杜先生終于在今年9月11日、該樓盤五期開盤時得到了16號。
“當時房子很多,我選了7號樓2單元1601戶,工作人員帶我去戶型圖前在房間號上簽了字。”杜先生說,之后,工作人員在其認購金收據上蓋了“已轉定金不予退還”的章,將其與選房卡、申購單一并拿走,同時讓他等待簽訂認購協議。可十幾分鐘后,協議簽訂處的工作人員卻告訴杜先生,因為他沒有填寫房型號,他剛才交了定金選購的房子已經被其他人買走了。“那些表格都是銷售人員幫我填寫的,根本沒有拿給我看。”
好容易選中的好房突然沒了,著急的杜先生立刻找到自己的置業顧問。對方表示會如實轉告領導,讓其耐心等待。
承諾承擔損失卻又反悔
此后,杜先生多次咨詢。在10月份時,該樓盤的銷售負責人給他打來電話。“經過查詢,的確是工作人員失誤造成我選好的房子被買走,承諾第六期的房子讓我優先選購。”杜先生介紹說,該樓盤6期的房價比5期每平方米高1000元左右,按自己中意的90㎡房型計算,就得多支出90000元。此外,6期的首付比例也由9月份的20%調高到了30%,銀行貸款的七折利率也取消了。
“這些都是我的隱形損失,而且是因開發商失誤造成的,應該由他們來承擔。”杜先生說,對于自己提出的要求,保利百合花園的銷售負責人承諾愿意承擔損失。但11月20日,對方退給他2萬元定金后又告訴他,房子可以優先選擇,但要按照市場價來購買。協調近3個月卻得到這樣的答復,杜先生很是不滿。
責任到底歸誰不好認定
11月29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大沙路的保利百合花園售樓處,工作人員稱現場無任何負責人,沒法做出答復。隨后,記者撥通了該樓盤銷售負責人楊經理的電話。“我們承諾讓他優先選房,只是出于對消費者盡心盡力服務的角度考慮,并不是說我們工作出了錯在彌補他。”他表示,那套房子之所以被別人買走,是搖號的市民猶豫不決導致,并非是工作人員失誤。且該市民所交的購房定金已退,對方也簽字認可,開發商與其不再有關系。楊經理認為,杜先生所謂的損失是市場因素導致,他們沒理由為其埋單。
“消費者已經拿到了預先繳納的定金,而且也沒有給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實在不好認定。而對于市場因素導致的房價攀升,開發商也沒法控制。”11月30日,記者聯系到負責調解此事的青島水清溝工商所的劉姓工作人員。對方指出,從雙方提供的材料來看,消費者沒有及時填寫認購協議,對這次購房失敗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因此,協調結果只能是讓消費者下次優先選房,而對其提出的賠償要求不予認可。